2013年4月13日 星期六

貪污

這屆大選,民聯和國陣都推出了各自競選宣言。然後互相指責對方抄襲。今天不討論誰抄誰。畢竟稍微有常識的人都能分辨。

只討論雙方宣言裡雷同的其中一項:打擊貪污。

沒錯,就在白毛聲稱不會和反貪會合作的兩天后,國陣還是厚着臉皮承諾會反貪。

我不禁為納吉捏了把冷汗。他許這承諾,即使黃金價格大跌,也無法『一諾千金』啊。

就在這時,天下起細雨。果真是『求道何必問天地,悟道未必菩提下』。看著細雨,我醒悟了!

降低貪污,反貪會絕對做得到!反貪會將會從問題的根本去處理!

什麼是問題的根本?那就讓我們想一想最根本的問題:什麼是貪污?

維基百科是這麼說的(一定要用英文,看官們才會感受到在下學識之淵博):
In philosophical, theological, or moral discussions, corruption is spiritual or moral impurity or deviation from an ideal. Corruption may include many activities including bribery and embezzlement. Government, or 'political', corruption occurs when an office-holder or other governmental employee acts in an official capacity for his or her own personal gain.
大家也許讀了後覺得有點抽象。無所謂,讓我們換個角度看這個問題:什麼不是貪污?

讓我們回顧這些年關於什麼不是貪污的說法:

由於大家時間寶貴,我也不給太多例子了。(對,是為了讀者著想,不是我肚子墨水不足。)

簡單來說,只要是和政府、執政黨有關的,都不是貪污。所以納吉不管是收回傭,收見面費,I help you, you help me 都不成問題。如果是在野黨,即使清白也可能被自殺。

因此,只要我們秉持着『政府、執政黨有關的,都不是貪污』這個原則,則降低貪污指日可待。納吉的KPI又將比預定目標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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