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 星期二

我要告你 !!

在這文明世界,有糾紛都可以帶到法庭解決。當然,最好你還要有錢兼有閑。

今天也許是利訴訟的黃道吉日,居然同一天就看見兩則我國政要打算提出控告的新聞。而且都相當別開生面。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則是我們的新聞、通訊、文化部部長萊斯雅丁。由于頭銜和名字加起來長得要命,以下簡稱萊斯。

話說萊斯不久前大義凛然地抨擊Facebook,Twitter等網站。指它們說代表的互聯網文化乃是西方文化產物。年輕人上網要小心,不要太沉迷。免得忘了浮起來換氣,結果缺氧而死(這句是我加的)。

可惜我們的國民依然是朽木不可雕。居然對萊斯那字字鏗鏘的言論冷嘲熱諷。還在Twitter上以“#yorais”為關鍵字來對他嘲笑一番。說他老懵懂了,思想天真無邪之余又和時代脫節了。當天這“#yorais”還進入最熱門關鍵字呢!這“一個大馬”的精神病一發作起來還真的威不可擋。

結果萊斯就暴跳如雷啦。高呼大家在Twitter里面對他的指控是無中生有呀,毫無事實根據啊,我其實心境上依然年輕呀。然后拋出一句狠話“老子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力!我要告互聯網!!”。

據理力爭是應該的。我也希望萊斯可以在法庭討回公道。證明給我們看我國司法還沒死透透。三美威魯失業之后,萊斯就是我國的希望!

第二則新聞就是關于蘋果剛推出的iPad。iPad的市場定位是“iPhone與MacBook之間”。這下不得了,這根本就是侵犯了“一個大馬”和“中道大馬”的知識產權。


要知道iPad 不是iPhone,也不是MacBook。但卻又有點iPhone和有點MacBook。而“一個大馬”正是一個什么都是,卻也什么都不是的概念。而“中道大馬”顧名思義就是走在中間。你iPad居然打正旗號說是在iPhone和MacBook之間。擺明就是抄襲。

要知道我們馬來西亞可不是隨便讓人欺負的。只有我們可以生產盜版DVD,別人想要抄我們的idea我們一定追究到底。所以納吉和林冠英這次很果敢地抗爭到底,絕對要讓我們在國際上重新抬起頭來。(大家別硬要在“重新”二字上追根究底)

最好能夠訴訟成功,讓蘋果作出賠償,讓我國人民都能夠以優惠價購買其產品,那就功德無量了。阿拉,阿門,阿彌陀佛。

(注:這兩則新聞都是杜撰的。純粹博君一笑。不要告我)

2 則留言:

  1. 看了你的blog,就去google“大马 告iPad”这个新闻,没想到你的blog是first result,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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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哈哈,謝謝。但是恐怕沒有多少人會去搜索這樣的關鍵字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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