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6日 星期日

双赢

继“私营”之后,近来“双赢”成了热门词汇。要求马航和亚航为国内航线进行协商,以达至双赢局面。DiGi出乎意料地得不到3G执照,也是为了“双赢”。呼吁独立发电站与国能协商以助国能解困,仍然是双赢。

这明显不合逻辑。所谓双赢是指双方都能得益,没有输家。企业的存在主要是追求利益,双赢是求之不得。如果真能达到公平的双赢,企业之间会自然走在一起,何须政府牵红线?如果是真的双赢,怎么会是一方等待另一方上谈判桌而不得,还须当局出面三催四请?

看看上面的双赢例子,都是一些企业自己经营不当或策略失误而居于劣势。然后要当局以“双赢”之名行保护之实。马航当年忽视廉价班机市场及网路售票通道,导致被迅速崛起的亚航吞下半壁江山。明讯及西尔康虽然市场份额比DiGi更大,但被灵活性更高的DiGi步步进逼而喘不过气。

国能更绝,早年与独立发电厂签下的特许经营合约如今成了负担,还能一边要求提高电费,一边要独立发电厂和它协商。国能当年与独立发电厂签下“冤大头”合约纯属本身决策失误,不应将失误带来的损失作为理由以提高电费将损失转嫁给消费者。政府也没义务为国能的失误而介入国能与独立发电厂之间的协商。政府的立场应该是市场的监视者,而不是干扰者。依靠私营化政策垄断市场的企业尚且面对亏损,当局想当然的双赢安排只会进一步削弱企业的竞争力。这会导致它们更加无法自立,也增加当局经济负担。最终受害的依然是人民。

在全球化时代,这类伪双赢是可悲的自我欺骗。想像一下,我国派出两位赛跑选手参加奥运。然后要求跑得比较快的选手放慢脚步,等待另一位选手一起冲过终点,以合乎双赢的精神。他们最终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其他选手上台领奖,然后自我安慰“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奥运精神是志在参与”。

题外话,当局这次打起“双赢”旗号介入,让我想起我国私营化的代表作-收费大道。当局何不高呼“双赢”,然后促请大道公司降低过路费,并要求大道公司和当局一起检讨当年不知何人签下的不平等合约。相信没有人会反对吧。

Tags: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