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

關於《早點說馬》噤聲事件的一些整理

988《早點說馬》的噤聲風波演變至今,已成了一個亂局。讓我深感惋惜的,不只是失去了一個廣受歡迎的叩應節目,也因為大家浪費了一個挫折。

在我國媒體依然受到內安法令、印刷法令等惡法的箝制下,當《早點說馬》的主持人先後被噤聲之後,基本上已經翻身無望。因此我一直希望,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握這個凝聚眾人的契機,爭取更多的媒體自由。而可惜,事態的進展已經漸漸消耗掉這難得的群眾基礎。

如今要釐清脈絡,已經很不容易了。今天引述各方論點。也許會落於斷章取義,也許會不夠中立。我個人對迦瑪在噤聲事件後的不少做法均不以為然。而我也會將個人贊同的看法加以註明。

先說一說這個《早點說馬》這節目。其實迦瑪不是第一個被噤聲的主持,許國偉才是。我其實比較喜歡當初許國偉也有參與的節目。許國偉沒有一口流利華語,但其論點條理分明。即使爭論,依然保持文人之風。

我記得談論RON95汽油的節目裡,迦瑪堅持他得到的資料顯示RON95的性能不比RON97差。許國偉當時就質疑“那你怎麼知道你的資料是正確的呢?”迦瑪就是一句:“我就是知道呀!”當時我也不覺得怎樣,畢竟許國偉的背景是媒體工作者,而迦瑪是評論人。硬要將他們比較是不公平的。

而事情爆發後,許國偉終於在《說好的,理想呢?》一文寫出當初自己離開早點說馬的過程。我無法節錄任何一段,但希望你能花點時間讀完這篇文章。

開始時,出現一些意見,認為迦瑪搞個人英雄主義。比如這一篇《不能說的迦瑪》。這裡節錄一段:
星期四晚,我冒大不讳请求迦玛,把他的支持力量分出去吧,请告诉全场的支持者吧,我们支持的不只是迦玛,不只是988,我们除了挺迦玛,也挺黄义忠,也挺周泽南,也挺陈彦妮,也挺开唛无障碍的朋友,也挺哗FM的朋友,更是挺一路以来所有的优秀的媒体工作者,我们挺的是媒体自主,言论自由。我请求迦玛,不要只是你,不要只是988。

然而,迦玛悍然拒绝,他说,"我们应该要集中在一点,我们不应该分散,这样会比较容易成功。。。议题和目标过于分散,会有让人有混乱的感觉,不知道我们要的是什么。。"我们的符号,我们捍卫言论自由的战士,当场拒绝了黄义忠,周泽南,陈彦妮等等优秀的媒体工作者。我们的符号,我们捍卫言论自由的战士,只要目标一致的挺一个人一个事件。我默然。
黃進發的《做個有用的罪人》也豪不客氣。我這麼節錄是斷章取義的,這是一篇擲地有聲的文章。希望各位能將文章讀一遍:
988电台噤声公案后,很多朋友担心过去党派色彩强烈的迦玛会接着言论自由的大旗被捧上神台。在我眼中,迦玛当然不可能是神。他很像马丁尼莫勒,在其他媒体同行被逼害的时候都没有发言,其前同事许国伟的离职甚至还有马华公会党争和办公室政治的影子。

而對於事件發生後出現的各種立場 ,楊艾琳的《浑身解数消费迦玛》說得最為透徹:
这个说法可成立与否,视乎言论的动机在哪。这里不谈只骂迦玛而无建设的意见,健康的 评论目前分为三类。有一众乃借题发挥派,因国情而纳闷,从而转换为激情的呐喊,在汪洋中捉住任何浮木,把它当一艘救命的大船,但愿它带领群众上岸;有一众 则指桑骂槐,说明迦玛不代表言论自由,言外之意988属私人产业,权力更替员工撤换理所当然,何来的言论自由之说?还有一众是老气横秋派,道出拥护迦玛的 目标,应更实际地转移到反政党垄断媒体,因为那才是大课题。

不少人堅持放下對迦瑪的個人看法,著重於爭取更多的新聞與言論自由。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有歐陽文風的《迦瑪消音,我們開腔》
我们可以不喜欢988,我们可能不欣赏迦玛,而且无论基于甚么理由因素,我们甚至可以不满《前锋报》,不认同他们的思想,但他们的言论自由,特别是讲事实说真话的权利与自由,却是我们必须捍卫的。

我们可以不欣赏迦玛,无论甚么原因,从他的人格、主持节目的方式,到他的声音,或他的思想,甚至因为他的胡子,但有关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大是大非的事,我们必须把握,并超越我们个人的喜好。除非听众读者有此认知,除非国内媒体领导层有此共识,否则我们离真正文明、理性与爱心的社会,还有一段距离。

而最近爭論的焦點再次轉移。迦瑪一方把矛頭對準主流媒體,抨擊他們為何對於988《早點說馬》被噤聲沒有大幅報導。而主流媒體則把事情定性為馬華黨爭的延續。這裡節錄一段《星洲日報》執行總編輯郭清江的《這是兩碼子事──988事件與媒體自主權》:
988風波是馬華黨爭的延續,涉及黨內派系者應該知道“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結局。派系鬥爭,其中一派欲利用媒體製造話題來主導輿論,媒體當然要避免被利用,因此冷眼旁觀,低調處理。

而迦瑪很快地就針鋒相對地回應了一篇《988事件:还是一码子事》。個人對這篇文章不敢恭維,只能贊迦瑪一句辯才了得。還是歐陽文風這篇《言论自由路在何方? ──从连串打压谈对抗媒体垄断》更為條理分明:
如果988这起风波发生在媒体收购与整合之前,你以为会发生类似如此难堪的沉默吗?

说令人难堪,因为Star RFM 明明是以与言论自由有关的广电特别执照10.2和10.3条文 对付节目主持人与电台高层,还有人,包括《星洲日报》执行总编辑郭清江以为与言论自由无关,而选择袖手旁观。

但吊诡的是,却又不真的是袖手旁观,因为对蔡细历针对988的风波言论照报不误,对骂迦玛的文章一样照登,甚至连别人没投给《星洲日报》的稿,也大段大段引述。迦玛的一些言论,的确该骂,可他的言论与声音为何不能公平见报?由此可见,这已不再涉及外在恶法的问题,而是媒体内部的问题。

讀了這麼多還沒有結論?別太懶了,與其人云亦云,不如自己多讀多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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