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4日 星期日

三不寫

最近自覺創作量有所提升,為免出現數量影響質量的情形,決定立下“三不寫”的大原則:
  1. 寫不出時不寫
  2. 沒時間時不寫
  3. 不想寫時不寫
我是個非常講求原則的人。我最大的原則就是:必要時就不惜改變原則。

所以如果各位想要我放棄我的“三不寫”原則并非不可能的事。只要給稿費就有商量。

3 則留言:

  1. 请问违背良心写一篇赞扬我的部落格的文章要多少钱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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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本上和良心沒有什么關系。但由于寫這么一篇文章同時與“不想寫”及“寫不出”這兩個原則起沖突,所以要收雙倍。

    大概是兩杯白咖啡吧。要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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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哇!警察罚三蔓只要一杯,你竟然要两杯,太贪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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