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7日 星期六

點評林放『授招林冠英讨回绯闻清白』一文

自从林冠英的『緋聞』被顏天祿在馬六甲州議會裡提出之後,一時眾說紛紜。

本文並不旨在理出事情真偽,純粹是想通過研究這事件中各家的說法來訓練我們的分析力、判斷力,以及表達觀點的技巧。

今天我就選來了林放『授招林冠英讨回绯闻清白』一文來討論。

縱觀整篇文章,我們可看出作者主要是針對事件中各方的反應做出分析和解讀。然後以反諷的筆法對林冠英做出建議。

首先,作者對周玉清在州議會中挑戰顏天祿在議會之外重複問題時這麼寫:
中選三屆議員的周玉清也許驚慌過度,一時不知如何應對。其實,她只要懂得援引議會常規拒絕回答即可。
這一段看似平凡的文字,其實相當有學問。先用『也許驚慌過度』這假設性的觀點牽出『不知如何應對』的看法。然後再輕描淡寫地建議周玉清應該如此這般。如此一來,讀者稍微不慎,就會誤會周玉清在議會中表現得不知所措,而忘記了其實挑戰顏天祿在議會外重複問題也是一種應對。

想像一下,如果周玉清真的如林放君提議般拒絕回答。我們可以把句子稍作改動:
中選三屆議員的周玉清也許驚慌過度,一時不知如何應對。其實,她只要挑戰顏天祿在議會外重複問題即可。
我強烈建議大家學習這暗藏玄機的寫法。因為這句子非常實用。

接下來讓我們看看這一段:

林冠英和周玉清夫妻同心,吆喝顏天祿重複同一課題,他們將提出訴訟討回清白。事實上,在州議會提問根本不是所謂的指控或誣衊,那是林冠英本身的解讀。
相比之前引用的一段,以上這段的就稍微遜色。作者先把林冠英和周玉清挑戰顏天祿重複問題解讀為『吆喝』,然後指出林冠英將提問解讀為『指控或誣衊』。在邏輯上是沒有錯,畢竟我們不能因為一位醫生咳嗽而質疑他指出病人發燒的診斷。但以林放君在文字上的造詣,讀者會期待他能將兩個句子銜接得更好。

接下來就是文章的『戲肉』:作者對林冠英的建議。

第一個建議就是提議林冠英去起訴媒體。雖然文章是一反諷的角度來寫,但也不能太過遠離常識。否則就不是評論而是玄幻小說了。全文只提起訴,卻沒提出該以什麼罪名做出起訴。其中有兩個可能。第一,作者忘了在文章中說明。第二,其實作者也不知道該控告媒體什麼罪名。

接下來,作者用一句『假使投鼠忌器,怕得罪媒體引致日後報復圍剿,還有更清白的路可長軀直入。』來引出他對林冠英的第二個建議。讀到這句,我為作者捏了把冷汗。這麼寫,不就是認定媒體都很小氣,會懷恨在心並作出報復的行為?

還好林放先生的第二個提議看起來不錯。讓『緋聞』中的三個人一起三口六面對媒體說個清楚的確是個可行的方法。但畢竟這文章的風格是反諷。為了保持風格統一,作者不得不搬出林冠英額頭上的膠布,以及最近和馬華鬧得很僵的葉新田和鄒壽漢。籍此做出暗示,手法相當高明。如果林冠英夫婦和小虹老師真的一起開記者會,依然可以說是小虹老師是受到壓力而口不對心。

最後,不得不贊林放先生文章的結尾。寫文章的人都知道,最難的是在結尾讓讀者產生共鳴。因此林放先生將最獨到和沒有爭議的見解放在結尾實在是非常好的做法。讓我們再次讀一讀文章結尾:

處理上述事件,林冠英馴妻有方,都是採用人多勢眾的群毆策略自壯聲勢。周玉清聯同四名議員向顏天祿舉橫幅譴責;林冠英動員所有檳城行政議員以姆指倒立來造聲勢。如果林冠英自認是人格謀殺,也就是他個人家務事的格,連自己的家格、人格也要藉助外力來袒護,這像是林冠英嗎?
撇除『馴妻有方』這稍微有點性別歧視的反諷,林放先生的確點出了一個事實。也許行動黨真的當了太多年的在野黨,動不動就來個群眾大會般的場面,的確很不上道。連家務事也出動議員一字排開,更是毫無必要。

如果我是林冠英,我寧願冒著被政敵攻擊說『連行動黨黨員都不聲援林冠英』的風險,也要堅持公私分明地獨自面對媒體對家事的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