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推演


當我讀到鄭丁賢的『2014年某一天』時,茅塞頓開。原來評論也可以這麼寫的。

既然鄭丁賢很專業般拋出個『情境模擬分析』,小弟在此獻醜,也來沙盤推演一番。

先讓我們看一看各黨的議席分配和對峙狀態。

首先是民聯,基本上他們是鼎足而三。他們能夠執政的話,最極端的結果是:回教黨全勝,佔國會議席33%,行動黨和公正黨成績一般,加起來有18%議席。三黨加起來剛剛好51%,得以執政。(回教黨獨大,是讓其他種族最擔心的局面,夠極端了吧。)

剩下的49%在國陣手中,都是從行動黨和公正黨那裡贏得的。也就是所謂的華人區、混合區佔多數。

這當中有三個可能性。

第一,馬華、國大、民政等政黨在得到超過16%議席。如此一來,巫統的議席不足33%。

第二,馬華等政黨在國陣中被嚴重邊緣化,被巫統推去回教黨堡壘區去當炮灰。結果巫統得到多過33%的議席。

第三,馬華等政黨得到16%議席。如此一來,巫統就是手握33%議席。

第一個可能性,單靠回教黨和巫統不足三分之二。除非行動黨、公正黨、馬華、國大黨等朝野政黨都支持回教法,否則就沒戲唱了。

而第二和第三個可能性,回教黨和巫統加起來,都達到修改憲法所需要的66%。大家都會像蔡細歷一樣,嚇到大便不出了。

第二個情景,如果回教黨脫離民聯和巫統結盟,到時在議席上巫統依然佔上風。回教黨為什么好好地連民聯執政聯盟大當家也不甘,跑去當巫統的小弟?

而最後在第三個狀況之下,回教黨和巫統的議席相等。如果他們拋棄同盟出來私奔,誰是老大,誰是老二?到時也就只能靠議員互相跳槽來決定了。即使真的讓回教黨主導,優勢也不如在民聯中這麼明顯。我不知道回教黨會不會為了回教法而這麼奮不顧身。

也許你已經發現,在上述推演中,修改憲法最大的限制是,目前來說除非得到大量巫統議員跳槽加入,否則回教黨參選的國會議席尚不足以讓他們的議席大幅超越33%。

因此,小弟推演的結論是:修改憲法不是不可能,但那必須是無數機緣巧合同時發生才能達成。

4 則留言:

  1. 伊斯兰党堡垒区,有多少比例?
    像这样模式的 “推演” 还有一个可能, 您忽略了. 既, 基于华人被类似您这样的说法分析提醒, 纷纷大逆转, 大力拥抱国阵, 国阵报捷, 但是伊斯兰社群极度不满, 巫统为了自己的基盘,自身的盘算, 宣布推行伊斯兰刑事法, 国阵其他政党到时候, 能/会反对吗? 或反对归反对, 议会投票归投票? 参考2001年9月29日, 开明的马哈迪的宣布和国阵其他政党的迎合, 可能性您说有多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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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的推算是基於兩個假設:
    1)民聯執政
    2)伊斯蘭黨獨大

    如果要研究國陣執政的演變,那就會是另外一篇文章了。

    我比較不明白的是,我的說法何以能夠讓人覺得非穆斯林應該大力擁抱國陣。希望你能指正。

    也許我該進一步說明,根據我的推演,要避免修憲實行回教法的方法,就是民聯執政而公正黨和行動黨的成績都不錯(以便回教黨和巫統的議席少於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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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因为害怕伊斯兰刑事法的实行, 怕不幸被您言中, 所以华裔就唯有选择熟悉的魔鬼为伴 。
    可以知道为什么, 您的推演就仅仅局限于以下
    1)民聯執政
    2)伊斯蘭黨獨大
    两点吗?
    难道, 只有伊斯兰党在民联下才会推行伊斯兰刑事法 ? 国阵难道就不会吗?
    要真正推演, 就要全面客观。 不然, 以下这样的推演, 为何不在您的考虑之中

    假设民联胜利, 但是巫统为了要抢夺议员执政,一边直接下达命令所有国阵议员通过伊斯兰刑事法, 以推行伊斯兰刑事法为饵, 联合部分伊斯兰党议员,组成联合政府, 也并非毫无可能。

    您的推演, 欠缺基础, 片面,而且刻意忽略,
    1)伊斯兰党议席上的最大限制。
    2)伊斯兰党对于联合巫统推行伊斯兰法的意愿。
    3)巫统让马华民政国大党, 上阵伊斯兰党堡垒区, 到底伊斯兰党堡垒区有多少比例?难道, 巫统在华人和所谓的混合区, 就能稳胜吗? 完全不必考量其风险吗?会不会被当地的马华民政国大党, 抽后腿呢?
    就仅仅以上大致上的因素, 您这般的推演容易令人质疑, 仅仅为制造民联执政,就把国家推向伊斯兰国的氛围。
    只要是人民的意愿, 就须尊重。 包括伊斯兰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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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實行伊斯蘭刑事法是一個無法否定的可能,我的文章主要是談在什麼情況下這可能性得以實現。

    對於你的問題,當然,國陣/巫統執政也有可能推行回教刑事法。

    但我這篇文章沒有把國陣執政作為假設,主要是為了回應鄭丁賢的文章,所以和他一樣用了民聯執政的假設。而如之前所提,我的文章主要是推演什麼條件下伊斯蘭刑事法得以實現。因此使用伊斯蘭黨獨大這個對推行伊斯蘭刑事法更有利的假設。(如果伊斯蘭黨、公正黨、行動黨議席相等,伊斯蘭黨和巫統的議席加起來多於三分之二的可能性會變得更低)

    至於你提到的,落敗的巫統吸引部分伊斯蘭黨員組成聯合政府這個可能性,的確是被遺漏了。讓我在這裡做出補充:在這個可能性之下,有兩個情況:第一,巫統盟黨的議員願意投票贊成伊斯蘭刑事法。第二,巫統盟黨的議員不願意投票贊成伊斯蘭刑事法。

    第一個情況下對巫統有利,因為比較有條件吸引民聯的穆斯林議員跳槽。如果國陣微差落敗,在222國席中佔110席位。需要38名民聯議員跳槽。

    第二個情況下,就需要超過38名議員跳槽。

    因此可能性是存在的,不過難度不低。

    關於您提出那些被忽略的三點,如之前所說,我主要是談什麼條件下回教刑事法得以成立,因此沒有多寫達成這些條件的機率。但既然你提起,我也做些補充:
    1)伊斯蘭黨在今年七月曾經表示,上一屆大選參選60席,下一屆計劃參選多過70席。我假設他們錦上添花地分配到80席(目前沒有正式數據,只好暫時假設),因此如果回教黨全勝,80/222 = 36%。比我文章裡提到的33% 多了3%。(至於全勝的機率,還是讀者自己判斷吧)
    2)伊斯蘭黨對於和巫統聯合,根據該黨某些領導人的說法是:先從我屍體走過去。但搞政治的人的話有多可信,那就見仁見智了。
    3)抱歉,我不知道伊斯蘭黨有多少堡壘區,這一方面我的確沒有做功課。巫統在那些所謂混合區,不知是否會被抽後腿的情況下,勝率有多高也難以預料。但重點是,如果要讓伊斯蘭刑事法成真,巫統必須在回教黨全勝之餘,還贏得三分之一(74席)。如果回教黨擁有80席,那巫統必須贏得68席。以此類推。

    我明白你對文章中的推演的質疑的原因。但正如你一開始所說,也許華裔會因為擔心被我言中而寧願選擇熟悉的魔鬼。之後又擔心我僅僅為了讓民聯執政把國家推向伊斯蘭國。這不就說明,在某種程度上這篇文章讓一些人想投國陣,又讓一些人覺得可以支持民聯。勉強說得上有點中立吧。

    哈哈。不知不覺就寫得和原文不相上下的長度,還是謝謝您參與討論。: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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